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18-03-28 19:56 四川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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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自贡荣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春季市(州)、区(市、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8〕1号)精神,我县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2018年3月25日开始,7月10日结束。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县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普通话应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达相应的等级。
(六)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认定范围
(一)户籍或本人工作单位在荣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二)荣县行政辖区内职业高级中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学生。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4月1日—4月15日。
(二)现场提交材料确认时间:4月18日上午。
(三)体检时间:4月26日—30日(具体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体检合格后通知。
(五)证书颁发时间:7月10日。
四、认定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未参加国考的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参加国考的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必须一致。
(二)现场确认
1.时间: 4月18日上午。
2.地点:荣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用A3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教师资格申请表》的网上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模板,请认真阅读,特别是红字部分),未按照模板规定填写一律不受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过期身份证不予办理)。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一份(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一份(体检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填写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背面写上姓名,请裁边剪齐)。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没有此件的可不提供)。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1)户籍不在荣县行政区域内,但工作单位在荣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及复印件。
(12)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上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学校任教层次、任教学科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13)个别情况需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鉴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14)若有曾用名的情况,即同一人资料上的姓名不同,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5)已经获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交原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6)需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提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3)一份(双面打印,填写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
4.材料按封面目录顺序装进自备纸质档案袋,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目录》(附件5)粘贴于档案袋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三)体检
1.时间:4月26日—30日(具体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2.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3.现场确认通过人员,按认定机构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完后体检表统一交体检医院。体检不合格人员电话告知,体检合格人员不再通知。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非师范类申请人员。
(2)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申请人员(不能提供档案中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
(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申请人员 。
(4)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测试的人员。
以上人员体检合格后,测试前电话通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测试题目和缴纳测试费。
2.测试时间、地点:领取测试题目时通知。
3.参加测试人员需并双面打印《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填写好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附件3)。
(五)发证
1.时间:7月10日。
2.地点:荣县教育局人事股。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若委托他人代领,则需要提供代领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
按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精神,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每人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200元/人•次,体检费由承检医院按照体检标准收取。
六、认定机构电话 0813-6201448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上的信息及联系电话要如实填写,保持电话畅通。
(二)申请人员请牢记网上报名的注册信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必填),及时查询网上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及发证等环节,逾期不再办理。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责任而导致的申报异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三)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关注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http://www.zg.gov.cn/web/sjyj/home)中 “教师资格认定”专栏发布的信息。
(四)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请咨询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8125788
八、附件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附件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
附件3:能力测试表. |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模板。用A3纸在线双面打印,不断页).
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目录. |
附件6:体检须知 |
荣县教育局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 |
荣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四川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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