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bei.hteacher.net 2018-09-10 11:52 湖北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凡户籍在南漳县的社会人员和任教学校在南漳县的教育从业人员可以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在襄阳市教育局认定。联系电话:3518702
(二)认定条件
(1)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需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普通话: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在湖北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其证书需要网查核实,并提供本人在发证单位同一省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经历的证明。学习经历,需提供毕业证和《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原始学籍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需提供当年在当地工作的工作证、单位证明、劳务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生活经历,需提供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或临时居住证。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不予受理教师资格认定,须在襄阳市重新报名参加测试后,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襄阳市普通话测试中心联系电话:0710-3530101、3530303。
(3)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4)2011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体检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9月25日至10月12日 9:00-17:30
申报人员在此时间段内(国庆期间网报系统不开放)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二)现场确认时间:
秋季:10月8日-10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现场确认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五楼)
联系人:钞然 电话:5233407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申报的电子照同底),照片背面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及《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此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学信档案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
4、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应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鉴定并盖章,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其中无犯罪记录一栏需由户籍所在公安派出所鉴定并盖章,写明申请人自出生至今有无犯罪记录并盖章。
7、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申请人须按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顺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并自备档案袋。
(三)体检时间:
秋季:10月13日上午8:00-10:00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带与网报照片相同版一寸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南漳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体检表,其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领取《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领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前不得进食、喝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申报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
三、资格认定
凡经过审核,并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经网上提交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批后,发给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供打印版。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2 | 常住地址: | 邮编: | 电话 | ||||||
3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 |||||||
4 |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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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热心社会 公益事业情况 |
||||||||
6 |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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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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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犯罪记录 | ||||||||
9 |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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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鉴定单位 (全称) |
||||||||
11 | 鉴定单位地址 | 电话 | 邮编 | ||||||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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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需由公安派出所填写并盖章)。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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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宗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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