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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宁波市象山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52名公告

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1-03-04 11:50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不参加面试的书面确认书的,按笔试或笔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成绩

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或笔技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笔技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若按1:1的比例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再相等,则均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入闱体检对象及体检有关事项在象山教育信息网、“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核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shan.gov.cn/)、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象山教育信息网、“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招聘对象凭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办理录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职业高中教育类别职位的人员,按照甬教人[2008]12号文件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教育信息网和“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五)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日起90天内由本人解决;90天内未解决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新录用人员由象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在象山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八)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4-8938642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九)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5722642、65768781、65732890。

六、 疫情防控措施

(一)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四)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六)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七)考生应当如实填写《2021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在考试入场前交给监考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象做好准备。

(九)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考试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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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1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

2.2021年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doc

3.2021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docx

5.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大学、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名单.doc

象山县教育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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