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dong.hteacher.net 2023-11-14 10:49 山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材料提交(11月17日—11月30日)。申请人员向所在中小学校提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学校依据注册条件对申请人有关材料及师德表现情况、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或试用期满考核情况)、聘用合同、身心健康情况等进行审核确认并提交上述有关材料至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三)注册初审(11月17日—12月7日)。各注册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予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结论。
(四)注册复核(12月8日-12月14日)。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各注册机构的注册结论进行复核,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复核结论。
(五)注册终审(12月15日-12月20日)。省教育厅对各注册机构注册结论进行终审,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终审结论。
(六)公示存档。终审后,各注册机构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对所辖中小学教师注册结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并加盖公章(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打印教育部统一制发的定期注册贴,粘贴至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
四、注册结果适用
(一)定期注册合格人员,可在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待遇。
(二)暂缓定期注册人员,自相应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暂缓定期注册意见之日起满2年,仍未注册合格的,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
(三)注册不合格人员,应立即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结论,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注册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以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栏目下的“定期注册问题”对照处理,或向所在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原文标题:山东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81/a6999223361552.html?t=1699930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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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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